当前位置:主页 > 问答百科 > 正文

经营者可以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作为标识。

时间:2020-10-29 来源:未知 作者:小尤

[判断题]经营者可以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作为标识。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以上相关的更多内容请点击江苏大学生就业查看,以上题目的答案为网上收集整理仅供参考,难免有错误,还请自行斟酌,觉得好请分享给您的好朋友们!



相关阅读